湖南法治報訊(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肖思 蔡澄) 近日,伴隨著“砰砰砰”的幾聲,橫亙在兩家中間的圍墻不僅被順利拆除,拆除的更是鄰里之間半年多以來的“堵心墻”。株洲市天元區(qū)人民法院的這次執(zhí)行行動,是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現實演繹了一場“三尺巷”的故事。
李某甲、李某乙和李某丙三家相鄰。李某甲的自留山位于李某乙和李某丙房屋后側,平時需從兩家中間過道通行上山。
李某乙建起圍墻后,致使其與李某丙家中間通道為不到0.5米寬的距離,僅能容一人側身通過,嚴重影響李某甲正常通行。經村干部、派出所調解員調解無果后,今年2月,李某甲起訴至法院,請求李某乙拆除圍墻,恢復通道。法院判決后,李某乙拒絕配合拆墻。李某甲遂又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
了解到案情后,承辦法官3次上門找李某乙等人溝通,反復釋法說理,并且勸解對方互諒互讓,共同維護好和諧的鄰里關系。原本情緒激烈的被執(zhí)行人李某乙態(tài)度有所松動。11月12日,經過前期多方協調,由本院執(zhí)行局局長龍平帶隊,法警協助并邀請人大代表,村支書及各方當事人在場見證,開展執(zhí)行活動。當天上午,經過長達3個多小時的耐心溝通,李某乙最終答應拆墻,將通道恢復至1.5米寬,并主動配合法院拆除。伴隨著錘子砸墻、電鉆沖擊等喧鳴聲,這堵鬧心墻最終被拆除,鄰里間的紛紛擾擾,也最終平息。
“遠親不如近鄰”,左鄰右舍,緣分深厚,理應和睦相處。而鄰里之間的嫌隙糾紛,光靠一紙判決書或是強制執(zhí)行,恐怕很難徹底消除,甚至會帶來后續(xù)隱患。天元區(qū)法院在精心審案的同時,以“如我在訴”的理念,主動給當事人講情、明理、析法,調和雙方矛盾,解心結,化煩憂,促和諧。在該案中,不僅拆掉了鬧心墻,更加療愈了鄰里傷。
責編:劉惠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